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信息披露对于上市公司的融资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出于对企业本身的利益考虑也应该提升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的质量。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越是透明,从某一种意义上来看,也是一种能标识上市公司质量优劣的鉴证类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越是准确,其融资成本就低,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质量优劣,如同审计意见一般。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关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应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情况,将有关上市公司信息及信息披露的质量明确传递给投资者,帮他们更好地来投资决策,使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向着更良性的方向发展。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具体说来,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大致上可以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等证券类报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发布。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能够最终靠指定报刊和网站,寻找自我需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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