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是当今世界最具活力和创新性的产业之一,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电子信息产业将面临更加开放、竞争和合作的市场环境,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国际合作与全球布局,成为行业大咖关注的焦点话题。
我国是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制造和出口大国,拥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政策支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 市场需求:我国拥有14亿人口、9亿多网民、6亿多数字化的经济用户,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消费市场。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我国对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尤其是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将催生出更多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 产业链配套: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电子信息产业链体系,涵盖了从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到终端产品、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所有的环节,形成了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为代表的多个区域性产业集群,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同时,我国也在不断的提高产业链的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器件,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和创新平台。
- 人才资源:我国拥有全球最庞大的电子信息人才队伍,每年有近百万名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行业,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同时,我国也在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一批国家级和地方级的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吸引了一批海内外优秀人才参与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发展。
- 政策支持:我国格外的重视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支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市场开放等方面,为电子信息产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我国也热情参加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开放合作、安全可靠、秩序井然的全球网络空间。
RCEP是全球覆盖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的潜在能力最大的自贸协定,将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更便利、自由和规范的贸易环境,促进区域内的电子信息产业链深层次地融合,增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
- 贸易便利化:RCEP将实现区域内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统一、海关程序简化、技术性贸易壁垒消除等措施,降低了区域内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成本和壁垒,提高了贸易效率和便利性。同时,RCEP还将建立区域内投资便利化机制,为电子信息产业的跨境投资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 产业链融合:RCEP将促进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链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形成更加紧密的分工合作和价值共创。一方面,RCEP将有利于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一步拓展区域内市场,尤其是东盟等新兴市场,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与影响力。另一方面,RCEP也将有利于我国引进区域内优质的技术、资源、人才等要素,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 规则制定:RCEP是全球首个涵盖了数字贸易规则的大型自贸协定,为区域内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跨境流动提供了规范和保障。RCEP将禁止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限制,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禁止强制数据本地化要求,禁止强制技术转让或披露源代码等措施,为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平、透明、非歧视的环境。同时,RCEP也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会。
中美经贸摩擦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难,尤其是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方面存在比较大的依赖性和脆弱性。为此,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加快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寻求多元化的市场和供应链,降低风险敞口。
- 自主创新:中美经贸摩擦暴露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一些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短板和缺口,如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高端设备等,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形成自主可控的创新体系和能力。
- 市场多元化: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和竞争,也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为此,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积极拓展别的市场,尤其是RCEP、欧盟、非洲等地区和国家的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与影响力,提高市场多样性和稳定性。
- 供应链优化:中美经贸摩擦打乱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与全球供应链的协调和连接,也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供应中断和成本上升的风险。为此,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优化供应链布局,加强与区域内优质供应商的合作,提高供应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培育本土供应商,提高供应链的自给率和弹性。
在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合作为手段,以共赢为目标,热情参加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深化与RCEP成员国、欧盟、非洲等地区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打造更加开放、包容、平衡、共享的国际合作与全球布局。
- 参与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热情参加全球互联网空间治理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发挥我国在全球互联网空间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维护我国在全球互联网空间的利益和安全。同时,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也应积极推动RCEP等区域性自贸协定的落实和完善,促进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 深化区域内交流与合作: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充分的利用RCEP等区域性自贸协定的优势,深化与区域内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补互惠。一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加强与区域内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的技术合作,引进和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创新水平和质量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也应加强与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如东盟、印度等的市场合作,扩大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在这些市场的销售与影响力,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
- 拓展别的地方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积极拓展别的地方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多元化和平衡化。一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加强与欧盟等发达地区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在数字化的经济、网络安全、数据保护等领域达成共识和协调,促进双方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互信和互利。另一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也应加强与非洲等发展中地区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这些地区和国家加快数字化转型和发展,为这些地区和国家提供优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增进双方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友好和合作。
2023年是一个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的年份,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新发展格局建设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创新发展,深化开放合作,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尚普咨询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一定能在国际合作与全球布局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成就,为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球数字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